国家政策从“掩、捂、按”向“严肃处理、一查到底”转变

从“掩、捂、按”向“严肃处理、一查到底”转变

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
科技部、教育部:《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
中国科学院:《关于科研活动原始记录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关于在生物医学研究中恪守科研伦理的提醒》
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行业标准CY/T174-2019)

科研诚信惩罚逐步升级

2005 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
2006 科技部推出了《国家科技计划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2007 科技部成立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中国科学院出台《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
2009 科技部等10部门联合推出《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
2012 教育部将科研诚信纳入高校教师年度考核,开始建立科研诚信档案
2014 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将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纳入黑名单
2016 科技部等15个部门联合发布《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2019 人社部印发《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学术造假将撤销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2020 科技部发布《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学位申请人在学位授予单位学习期间以及学位申请、同行评阅、答辩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作伪造假等行为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可以作出不授予其学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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